随着网络直播平台的兴起,“网络主播”成为了新兴职业和热门话题,但在网络直播平台快速发展的同时,一些自导自演、恶意炒作、甚至触碰法律底线的现象也时有发生,有的还造成了恶劣影响。网络不是法外之地,近期,各地警方就查处了多起类似的违法行为,一起看几个典型案例↓
网络直播平台兴起 触碰法律现象时有发生
今年2月19日,上海警方在网络巡查中发现,有人正在网络平台上直播户外捕鱼。由于正处于禁捕期,这个情况引起了警方的注意。
网络直播画面显示,当天晚上,多名违法人员驾驶着自制船只,来到了上海市青浦区境内的一块水域上,他们一边捕鱼,一边与直播间内的粉丝进行着互动。
网络直播画面还显示,在直播中,这些违法人员还操作着一种特殊的仪器,对水下的鱼群进行实时探测。据警方介绍,这是一种声呐探测设备。
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水上治安派出所副所长 陈敏:他就是自己通过网络采购一些声呐探鱼(器),他会在水面上先用这个探鱼器,先了解鱼群大概分布的情况,找到我们传统说的鱼窝或者是鱼点。在鱼窝的周边开始撒网,从事捕捞活动。
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盈浦派出所民警 朱沁祎:在我们的鉴定过程中,这个东西都是违法的,是非法捕鱼的一个辅助工具。
据警方介绍,在当天的直播过程中,有近两万名粉丝同时在线观看。随后,青浦警方会同渔政部门,立即赶到案发水域,对这伙非法捕捞人员进行查处。
在现场,警方共抓获五名非法捕捞人员,同时还查获了丝网、声呐探测器等捕鱼工具以及各种鱼类约70斤。
非法捕捞组织者 竟是粉丝过百万的网络主播
随后警方将这五名涉嫌非法捕捞的违法人员带回了派出所。经调查,警方发现,这次非法捕捞的组织者李某,竟然是一位粉丝过百万的网络主播。
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盈浦派出所民警 朱沁祎:他的粉丝有一百多万,现在这个平台账号已经被封了。
据警方调查,在这次来到上海进行直播前,李某曾提前到过案发水域一次,还拍摄了一段直播预告的短视频。
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水上治安派出所副所长 陈敏:预告里面他当时提到,因为这个区域他前期来看过,认为这个地方渔获量比较多,而且这个水系也比较发达,是比较适合捕鱼的一个地点。他还介绍了他自己常用的声呐设备,包括渔网、渔具这些东西。他当时号召粉丝,有愿意的可以到这边来,一起参与直播活动。他捕捞到渔获也会作为一个礼品,感谢这些粉丝,送给到现场的人。
直播当天,三名粉丝慕名而来,一起参与了当天的非法捕捞行为。据警方介绍,李某在之前的户外捕鱼直播当中,也曾受到过处罚。
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盈浦派出所民警 朱健:2019年的时候,在江苏昆山,也是一次捕捞,被渔政罚款了500元。
处罚并未引起重视 主播继续进行捕鱼直播
然而这次处罚并没有引起李某的重视,在此之后,李某继续进行着户外捕鱼的直播活动。随着名气越来越大,关注的粉丝也越来越多。
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盈浦派出所民警 朱健:他开展这种直播活动,主要是为了博眼球,为了粉丝刷礼物。
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盈浦派出所民警 朱沁祎:有人给他刷礼物,平台会给他分成,这可以作为盈利渠道。他也提到过,平时赚得好的时候确实也蛮好的,平台会对半分,给他们一半的(收益)。
而除了刷礼物打赏的分成外,随着粉丝数量的不断增加,李某也开始尝试在平台上直播带货。
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盈浦派出所民警 朱健:在直播的页面上,就开通了那种像直播带货的链接,挂出了一些渔网、渔具。
法律意识淡薄 因非法捕鱼被警方查处
为了吸引更多的关注和粉丝,李某开始不断增加直播的场次和变换直播地点。但由于法律意识淡薄,最终因在禁捕期非法捕鱼,被警方和渔政部门联合查处。目前,李某等人依法被青浦警方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,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水上治安派出所副所长 陈敏:我们也希望通过这个案子,让很多观看网络直播的网民,能够了解到平时我们不太熟知的一些网络行为和违法犯罪情况,也是希望这些网络主播能够发挥自身网络大咖的优势,正面引导网民,不要像我们这个案子中的主播,纯粹为了吸粉,不惜冒险从事一些违法犯罪活动来达到吸粉的目的。
霸占他人车位 事件发酵后竟是一场闹剧
日前,山东淄博警方也查处了一起类似的案件。在这起案件中,一个网名叫“吨姐”的网络平台主播声称自家的车位被一辆宝马车霸占,由于对方态度蛮横,导致双方矛盾不断升级。事件发酵后,迅速引起了社会关注。然而,警方介入调查后发现,这竟然是一场自导自演、恶意炒作的闹剧。
据“吨姐”发布的消息称,事件的起因是自己家的车位被一辆宝马车占用,由于打不通宝马车主的电话,于是“吨姐”便用自己的路虎车堵在了宝马车的前面,之后宝马车想离开,被“吨姐”拒绝,双方矛盾就此产生。在消息中“吨姐”还霸气回应,不接受任何调解。随后,“吨姐”开始在网络直播平台上不断更新事件最新动态,事件逐渐引起了社会关注。
“吨姐” :边上那个白车是我的,这宝马不知道是谁的。咱们接着堵宝马,不接受道歉,不接受赔偿。
2021年7月7日,“吨姐”再次发文称,自家车位已被宝马车霸占了158天,并称宝马车主叫来叉车,要把她家的路虎车给叉走。于是她就在车里放了价值145万的花瓶,并在车上贴了声明:“车内有贵重物品,擅自挪动,后果自负”,同时还配了一张图片。
此外,“吨姐”在消息中还指出,自己已经被宝马车主起诉了,让她赔偿交通出行费和恢复名誉,目前一审已经结束,正在等待判决。
霸占车位事件 经警方调查为不实信息
然而正当大家都在关注事件后续进展之时,2021年7月10日,山东淄博警方发布了一则与之相关的情况通报,近日,一则“宝马占路虎车位被堵”的信息在网络平台传播,引发网民关注热炒,造成不良社会影响。经公安机关调查,该信息为不实信息,系崔某某为博取眼球在网络平台编造发布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相关规定,公安机关依法对崔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。而这个被行政拘留的崔某某,正是备受关注的“吨姐”。
事件持续炒作数月 “吨姐”吸粉70多万
有媒体报道,在持续数月的炒作中,“吨姐”吸引了70多万粉丝的关注,获得了超过80万次的点赞,一度成为了网络焦点。但事情败露后,这出自导自演的闹剧,最终以“吨姐”被行政拘留处罚,相关账号被平台封禁而落幕。
未成年人损坏他人车玻璃 引社会关注
在江苏南京,同样也是一辆宝马车,几乎演绎了一段相同的剧情。在网络平台上发布的这段视频显示,一名自称是宝马车车主的男子,声称自己宝马车的前挡风玻璃被人故意损坏了,通过询问物业工作人员和调取视频录像,发现损坏玻璃的是一个未成年人,随后他打电话与孩子的父亲取得了联系,不料孩子的父亲不仅拒绝了道歉和赔偿,还指责他没事找事,跟小孩子计较。
由于涉及未成年人侵权的话题,这条视频很快引起了社会极大关注,很多媒体也转发了这条视频。
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朱巍:好多人是把孩子作为噱头,因为每个人都有孩子,小朋友把车砸了,又激起了人的同理心。每个人都有孩子,遇到这种问题,要么你站在司机的角度,要么站在孩子的角度,怎么看待这个问题,作为家长的角度怎么看待这个问题,每个人都能说几句。这个就是用自己的公理心去评价这个事件最容易火。所以孩子在互联网世界之中经常被当成一种工具。
事件反转 实为车主自导自演的虚假视频
然而就在事件持续发酵的过程中,宝马车主却突然发布了一则声明,指出发布的这个短视频其实只是一个自导自演的段子,希望媒体和公众不要再继续传播,并对造成的不良影响表示道歉。事情反转如此之快,让很多人始料未及。对此法律专家指出,这种自导自演,利用新闻纪实手法拍摄的虚假视频,不仅欺骗了社会公众,也可能将自己置于违法的境地。
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朱巍:你欺骗了大众,欺骗大众的话那当然是违法行为了,很多人因此关注你,很多人因此在你直播的时候去看你,给你增加流量,增加流量之后,直播间人数变多了,打赏的时候自己还会得到额外的利益,有了点击量之后的话,大家关注后续,他还会插播相关的广告,他以此来牟利的。你是欺诈了用户,扰乱了互联网正常的传播秩序。如果是假的,如果严重的话,那涉及到一个寻衅滋事罪的范围。
网络恶意炒作行为 应及时查处以警示他人
专家指出,为了引起关注和获得流量,类似的案例在网络直播平台上并不鲜见。追求商业利益本无可厚非,但因此就忽视了社会责任,违背公序良俗,甚至不惜触犯法律,这样的恶意炒作行为不仅于理不合,更是于法不容。
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朱巍:现在的这种处罚,其实一方面是对个人行为的一个处罚,另外一个它具有特别重要的教育意义和宣示意义。互联网的效仿是非常多的。某一个行为、某一个作品、某一个造型,甚至某一种语言火了,大家都会去效仿。所以对这种问题,及时给予行政处罚,包括封号,其实宣示效果和教育效果,要远远大于对本身性质的定性。那么很多人就会看到,原来在互联网上不是想说什么就说什么,原来互联网上也是有法治的。
法律专家表示,目前为了获取流量而无所不用其极的行为仍有愈演愈烈之势,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,但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在互联网上,“流量为王”正在成为一种新的价值标准,对流量无底线的追求已经让人们对善恶对错的认识标准产生了偏差。
法律专家还指出,如果互联网上这种扭曲的价值观得不到及时纠正,那么对我们正常的社会生活也会产生反噬作用,线上的乱象就会延伸到线下。
那么该如何防范类似的恶意炒作事件发生呢?专家认为,除了对相关案件进行查处,以案释法外,广大网络主播的自律也十分重要。
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朱巍:你要知道你的粉丝量的增加,一定会影响到你的社会责任感和道德责任感的增加。如果你仅把流量看成钱,你的目标都是为了钱,你为了流量和钱,你可以忽视一切的话,那么这样的网红是走不远的,搞得不好,有可能还会身陷囹圄。
而除了网络主播的自律,直播平台主体责任的落实也十分关键。近年来,我国先后出台了《网络安全法》、《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》等法律法规,目的就是强化和落实网络平台的主体责任。
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朱巍:《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》中明确把违法信息和不良信息都纳入到了平台应尽的责任里面去,比如说违法信息,那平台是不得发布、不得复制、不得传播的,那么对于一些不良信息,比如说炒作,比如说三俗这样的一些信息,平台也是有义务进行阻止的,这是一个平台应当尽到的直接的法律义务。